僑委會研擬配套措施降低陸生納保衝擊
105年10月24日府院黨「執政協調會議」決議修改健保法,除將中國大陸學生(下稱陸生)納入健保,並考量政府資源有限性與社會保險公平性,讓僑生、外籍生與陸生保費全額自付,引起在臺就讀僑生及海外各界人士之關切。
為減緩陸生納保對於僑生權益之衝擊,府院黨「執政協調會議」決議中,已提到修法前已來臺就讀的僑生權益將不受影響,且若機關有政策考量,針對特定國家或家境清寒學生提供協助者,應自行編列經費。
僑務委員會將研擬相關配套措施,減少清寒僑生同學在臺生活之負擔,權益不受影響,使渠等安心就學。另也將賡續提供獎學金、工讀金及學習扶助金等在學輔導措施,給予未來入學新僑生足夠照顧與支持,營造友善環境,歡迎海外僑界持續鼓勵華裔子弟來臺升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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